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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舍之间 车险良性发展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 时间:2008-05-05 最新评论共有:0
      每年的五六月份是传统的新车销售旺季,也是车险到期续保的高峰。为了争夺车险保费,各家保险公司早已开始暗自较劲,车险市场又一轮的“明争暗斗”即将拉开序幕,而价格竞争则是屡试不爽的招式。车险市场习以为常的“保费崇拜”和“价格血拼” 导致了占财险市场份额70%的车险业务仍然面临着全行业亏损的难题。即便是保监会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整顿和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对交强险和商业车险进行重点检查,但车险市场不良的发展模式还是会给这次检查的震慑力打个“折扣”。

  我国目前中介主导型的车险市场使代理机构在与保险公司的博弈中占据主动,加之部分汽车经销商、汽车修理商的不良经营行为仍缺乏约束,其后果是不仅侵蚀了保险公司利润、损害了保险公司形象,也侵犯了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权益,导致了车险市场无法实现各方共赢。笔者认为,车险市场的良性发展,有赖于从保险公司自身出发,学会取舍,即取多元渠道,舍中介垄断;取风险管控,舍粗放经营;取效益为先,舍保费崇拜。

  首先,取多元渠道,舍中介垄断。保险公司必须打破中介垄断,通过加强驾驶人员信息的收集和管理,积极发展多元化的销售渠道。

  代理渠道因其优势地位积累了大量的客户信息,并且为了获得高额手续费,他们不愿意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客户资料,而保险公司通过自有渠道获得的客户资料是有限的,只有被迫依赖中介。又鉴于此,保险公司必须大力推动多元化渠道建设。例如通过电话和互联网销售车险,这些直销方式提供了一种收集新客户资料的途径,有助于保险公司及时获得反馈的信息,业务质量易于控制,客户也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直接服务。目前已有4家保险公司获得电话营销车险资格,可以预计不长的时期内其他公司也会纷纷加入,挖掘直销渠道的巨大潜力。

  此外,保险行业应加强与其他行业的联系,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目前一些地区的保险监管部门已与当地公安交管、农业主管、财政、信息产业等部门协调合作,建立了车险联合信息平台以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保险公司在销售商业车险时也可以利用此平台,更好推动多元化渠道建设。

  其次,取风险管控,舍粗放经营。保险公司必须完善承保和理赔规程,严格操作程序。

  今年保监会提高了交强险责任限额,对部分车型的基础费率有不同幅度下调,这就使得保险公司在车险业务上的盈利空间进一步压缩了。如果保险公司不积极构建新的销售模式和成本控制体系,仍保持粗放经营,不仅影响业务长期发展的稳定性,对短期的经营也十分不利,极有可能导致突如其来的综合费用率快速攀高。保险公司应该将更多的资源转移到核保和索赔处理的环节,而不是仅仅集中于业务的增长。建立科学的承保理赔规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理赔工作的质量,可以防止出现因承保理赔环节的不合规操作而造成的风险控制水平低、成本高的情况。

  再次,取效益为先,舍保费崇拜。保险公司可以改变与车险中介的合作模式,实现共赢。

  现阶段保险公司与代理机构的合作方式将保险公司置于被动的地位,例如保险公司迫于竞争往往支付给汽修厂最高的手续费,但是从保险公司利润角度来考虑,汽修厂则是业绩最差的代理机构。在有的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中,汽修厂的索赔率达到了90%,远高于平均的赔付水平。保险公司须选择经营规范、服务质量好、公众信誉度高的中介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车险交易成本,以求车险利润的稳定恢复。对业绩好、客户流失率低的汽车经销商或汽修厂在规定范围内支付较高的手续费,鼓励客户选择这些代理商的服务,而不是抱着“捡到篮子里都是菜”的保费崇拜思维,给不良中介机构以可乘之机。

  取舍之间,不仅需要保险公司的勇气,更彰显了眼光,不“谋一时”而“谋万世”。只有学会取舍,才能使车险市场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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