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改革的需要,方便群众,徐州警方近日又对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做了明确的规定。 新规定要求,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首先要负责市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指一起死亡1人以上的)。市区发生当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的,各大队要先期派人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事故处理大队勘察和处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未当场死亡的,可由各交巡警大队先期处置。 另外,新的规定还要求,各级事故处理部门要24小时昼夜值班,勘察现场时必须有两名以上的民警。要按照时限快速出警和处置。市区事故现场做到5分钟到位,郊区做到10分钟,公路做到20分钟内赶到现场。轻微事故要在10分钟内勘察完毕恢复交通,一般事故要在20分钟内勘察完毕恢复交通,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要在30分钟内勘察完毕恢复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