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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出调整细则
来源:转载 作者: 时间:2008-04-15 最新评论共有:0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引发了进口车销售市场的一轮大洗牌,并因为普通经销商的利益得不到应有保障而一直备受争议。近日,商务部授权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进行相关的调查和听取意见,制订《进口汽车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草案),进口车总经销商与经销商的不平等关系有望破解。

 

  《办法》惹争议

 

  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必须先取得汽车生产企业或经其授权的总经销商授权,只有获得授权的经销商才能到工商部门备案,未经授权的汽车经销商则须退出汽车销售市场。

 

  由于当时国内进口车经销商大部分都没有厂商授权,因此,《办法》直接导致了国内进口车经销商的洗牌。一些经销商“改旗易帜”,另一些经销商则干脆退出了汽车销售市场,还有一些经销商还在苦苦挣扎。客观地说,《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进口车的销售,但事实上,国外汽车厂商通过总经销商在国内销售的模式占了主导地位,而总经销商作为产品、品牌、维修等一些核心资源的提供者,形成对进口汽车销售环节的绝对控制和垄断,总经销商和经销商的地位严重不平等,而且现行的品牌授权经营制度缺乏对经销商利益的必要保障。经销商为取得授权而不得不付出高投入,以及过分受制于总经销商而利益得不到必要保障之间的矛盾,成为《办法》的“软肋”。

 

  矛盾有望缓解

 

  虽然经销商关于出台《办法》细则的呼吁一直没有停止,政府方面却直到最近才发出明确的回应信号。

 

  在日前举行的第四届中国进口汽车高层论坛上,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表示,自《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实施以来,由于缺乏细则,导致国外公司通过将国产车和进口车并网销售,加大了对销售网络的控制,因此,现在有必要进行完善。“必须平衡国家、进口汽车总经销商、经销商、汽车行业和消费者各方的利益,建设平等的工商关系。”

 

  对于即将出台的《细则》,虽然具体内容还没有眉目,但业内人士普遍表示欢迎,期望“此次调整要平衡进口车中方和外方之间的地位,从而在渠道上、价格上都能平等竞争。”不过,对于消费者而言,可能短期内不会看到进口车价格的明显波动。进口车经销商徐一峰告诉记者,“目前进口车的价格基本上是跟着市场供求变动走的,《细则》的出台基本上不会直接影响到车价的变动。如果《细则》确实对经销商的利益能够提供更好保障,经销商的压力会小一些,发展会更快一些,最终消费者还是会得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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