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徐州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徐州市首届绿健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大赛”活动。
一、活动宗旨
传播交通法律知识,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将交通法制观念变成公民的行为准则。
二、活动时间
2008年7月15日至2008年8月15日。
三、宣传主题
大赛活动以“我们的权利·我们的义务———法治社会我们共同的理想”为主题。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迎奥运,文明出行”和“文明城市创建”相关交通文明常识,曝光车辆和行人闯红灯、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行驶、随意变更车道、车辆乱停乱放等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为重点。
四、作品要求
1、形式:包括电视公益广告(含FLASH动漫作品、DV宣传短片等)和平面设计作品(含宣传海报、招贴画、宣传册等)两种。
2、综合要求:创意新颖,手法多样,寓意深刻,艺术表现力强;语言生动,角度切入小,时代感强,通俗易懂;制作精美,综合效果好。每条广告尽量围绕一个法律点进行宣传,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3、具体要求:广告用语字数一般控制在16—50字,法律用语规范;FLASH动漫作品应适合于视频播出,作品尺寸为720×576pix,25帧/秒,时长限制在15秒—60秒内,电视、DV及动漫作品应刻成DVD光盘并附文字稿;平面广告创意设计为A4纸尺寸,300dpi,CMYK模式,并应附有详尽文字说明。
4、参赛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作品侵犯他人权利而引起的纠纷、诉讼,由参赛者负责。
5、报送参赛作品应注明作品类别,准确填写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有效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地址。
6、徐州市首届绿健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办公室出于公益宣传目的,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在电视台、移动电视、网络电视、网站或其他媒体使用获奖作品不再支付稿费,作者对其作品的发表和出版拥有署名权。
7、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将择优在徐州电视台、《徐州日报·警方周刊》、《彭城晚报》、中国徐州网、中国淮海网和超越传媒楼宇液晶电视传播网等媒体播发。
五、奖项设置
徐州市首届绿健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奖项设置分为FLASH动漫作品和平面设计作品两大类,各设立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创作奖15名;分别予以颁发奖金和奖品、证书。
徐州市首届绿健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办公室设在徐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地址:徐州市苏堤北路1号,邮编:221006,联系电话:0516—83642757。 |